一、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任的姓名、职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起诉状的事实要简要概括,语言文明。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
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才具有效力。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三、举证范围
债权人(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提供社区或者派出所关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证据。
债权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债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借款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