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法院党建 庭审直播 预决算公开

 

什么叫财产共有、财产共有分哪两大类?财产共有人应如何确定其共有的权利义务关系?

发布时间:2019-12-25 15:06:07


   财产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的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1)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