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地生根,在备春耕之际,逊克法院执行局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渠道,通过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逊克法院执行局局长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执行小组,经过10余天的工作,共执结涉农案件17件,执行金额23.6万元。
其中,因吴某申请肖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案,申请人吴某2019年承包肖某名下耕地,但耕种过程中发现亩数不足,要求退回不足部分的承包费用。经审理,判决肖某返还6万元承包费,因肖某未履行,吴某于2021年3月16日申请执行。
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启动查询程序,并按规定发出相关法律文书。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肖某在伊春市居住。为尽快帮助申请人要回执行款,执行局局长带领两名执行干警前往伊春市,并于次日清晨找到被执行人,向其说明申请执行人生活状况,阐明事理,要求其履行偿还义务,被执行人在执行强压下,履行了4万元,余下欠款承诺在2021年6月前一次性偿还,申请人也同意该还款意见。
当执行干警将钱款交付给申请人时,申请人激动地说这笔钱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籽种化肥的钱有着落了,这一年又有盼头了,感谢执行人员不辞辛劳的付出。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逊克法院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穷尽被执行财产,穷尽执行措施,穷尽释明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用执行款的实际到位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