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逊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响应院党组和党总支的号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思路,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坚持党对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执行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为了避免因耕种而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发生,5月7日清晨6点,逊克法院10名执行干警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的指挥下,前往逊克县宏丰村、宏伟村,办理张某申请隋某某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田某某保证合同系列案件。其中张某申请隋某某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因被执行人在监狱服刑,立案后执行人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除在逊克县宏丰村有责任田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经执行人员到监狱与隋某某沟通,其同意将该耕地由申请人张某经营,但是申请人张某向执行人员反映该土地之前被隋某某的弟弟耕种,执行人员到达宏丰村后,找到隋某某的弟弟,并向其说明该土地隋某某已经同意由张某经营,并且说明如果再耕种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隋某某的弟弟在执行人员释法明理后,同意将土地交由张某经营,并且主动丈量出土地的面积、地界。
田某某保证合同系列案件,在本院执行过程中,经各方当事人沟通,已经同意将田某某名下的1.4公顷土地交由三名申请人耕种,但是申请人反映土地被案外人田某某的亲戚葛某播种,执行人员找到案外人葛某的妻子,向其说明情况,让其把土地交由三名申请人耕种,因耕种而产生的籽种化肥等费用三名申请人也同意支付,案外人认可了执行程序,称配合执行工作。
这只是逊克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这项活动的开展,有力地证实了逊克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是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执行队伍,逊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以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树牢为民理念,整治顽瘴痼疾,提升工作质效,推进系列重大案件加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