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法院在执行衣某某与黄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要求被执行人对争议房屋进行腾退,经执行人员张贴腾房公告后,在指定的腾房期限内被执行人拒不腾空房屋,执行人员又进行多次催告,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给该案强制执行造成了较大阻力。
因被执行人黄某某独自扶养两名未成年子女,无其他可居住房屋,为了贯彻落实文明执行、善意执行,承办法官向逊克县政府请示协调适合居住房屋,在县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协调县内一处离学校较近房屋。
鉴于被执行人怠于主动腾空房屋,逊克法院迅速出动数名执行干警,及时联系搬家车辆。经过释法明理、严厉告知妨碍执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最终在腾房笔录上签字。执行人员对现场物品一一进行清点并制作清单,在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该房屋全部腾空,将所有物品全部运往协调的房屋,并自费为被执行人购买部分生活必需品,整个过程花费三个小时。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执行过程规范、高效,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给被执行人便利,彰显了司法权威,也传递了执行人性化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