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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防疫执行“两”不误 高速交易“结”案款

发布时间:2022-04-20 14:22:09




年初以来,逊克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开展“办案百日竞赛”活动为载体,不断激发干警司法办案热情,有效提振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务实管用的司法办案新举措。近日,执行局副局郭利鹏带队在高速口促成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交易,当即执行到位案款88000.00元,成为疫情防控下又一成功执行案例,进一步解放了办案思想,打开了办案思路,真正做到让“我为群众办实事”体现在具体的司法办案上。

2021年10月,因被执行人高某群、高某财未履行偿还借款义务,申请人邵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考虑申请执行人已年近七十,执行局成立专案组,迅速对被执行人展开财产状况调查行动。通过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的银行账户、车辆、不动产、基金、股票、证券、保险及网络账户等财产情况进行查控,控制银行存款39200元,查封被执行人高某群名下本田汽车一台。

当扣押车辆进入拍买程序时,受疫情影响,评估公司无法来到逊克开展现场评估工作,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干警迅速调整工作思路,重新分析案情,并决定加大对被执行人的说服工作力度,引导当事人将车辆变现履行法律义务。

2022年4月15日,被执行人高某群来到执行局,称其已联系到明水县车商,同意收购其名下车辆,但由于疫情原因,不能到逊克县实地看车,需在孙吴县高速口验车交易。执行干警考虑到,如果没有法院在场的情况下,允许被执行人私自对该车辆进行交易,售车款及金额存在不可控的风险。执行专案组在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行外出报备手续后,持48小时核酸证明,于下午4时驾车前往约定验车交易地点,提前赶到孙吴县高速口。因双方交易价格没有达成一致,导致交易未能完成,车商驾车返回。后在执行干警长达3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下,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促成车辆交易,88000元交易资金第一时间划转到位。当执行干警返回单位已是16日凌晨2点多,连夜奋战的疲惫却掩饰不住结案的喜悦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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