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统筹、联动的司法金融协同合作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效预防和化解金融纠纷,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逊克县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逊克县支行经协商一致,形成了《关于推进涉中小投资者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设有效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意见》对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机制、诉调对接程序、配套措施五方面作出规定。
《意见》规定,受理范围为解决中小投资者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包括因投诉引发的纠纷和金融机构发起的金融债权纠纷(如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其他消费贷款、企业经营性贷款等)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
《意见》要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应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前提下,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意见》强调,双方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可针对金融纠纷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赔偿办法等,共同完善金融纠纷案件处理标准,实现纠纷处理的全流程标准化。
《意见》还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名册制度、调解期限、调解程序、司法确认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