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激发全院干警的政治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指示精神和市中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组织全院干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院干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干警进行共产主义和革命人生观、为人民服务与人民法院的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搞好法院的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法官队伍。
二、学习时间及方式
l、每两周学习一次,周四下午组织全院干警学习;
2、政治学习以听讲方式为主,兼有到先进单位参观学习,请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等方式;
3、邀请市中院政治部领导、县委党校教师来院讲课;
4、组织干警对时事政治进行讨论。
三、学习内容
1、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党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
3、学习国内外影响重大的时事政治事件,结合我国国情,通过学习统一思想;
4、传达院党组下达的文件,正确领会文件精神,布置落实措施;
5、进行作风建设学习,深入持久的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
6、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增强事业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7、增强廉政教育,严肃职业纪律,强化廉政意识,增强干警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自觉性、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廉洁奉公,确保司法公正;
8、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院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风貌,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集体主义精神,提倡积极向上的正气;
9、强化形象教育,规范干警举止言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本制度自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