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下的执行工作,为更好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提高司法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逊克法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执行前和解制度,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执信访的重要举措。
一、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和解机制。制定了《逊克县人民法院执前调解程序实施方案(试行)》,将执前和解分为 案件登记、财产保全、约谈调解、案件归档四个主要环节,明确执前和解期限为按照执保登记之后的60日内,对具体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和规范。制定了调解员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其工作职责、回避事项等。
二、优化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果。坚持以“查控到位、调解到位”的原则开展执前和解工作,将法律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在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之间架起沟通和理解的桥梁,促使双方在案件执行阶段握手言和。借助网络查控结果、线下财产调查结果等,在送达、约谈等各个环节对被执行人进行法理灌输和情理说服,以耐心、热心、公心和诚心为案件双方服务,并注重在工作中总结提炼有益经验,将工作方法不断进行优化。
三、强化协同配合,保障胜诉权益。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案件审理结束出具判决书时,即载明当事人需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等内容,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发挥了执行局的执行“中枢”作用,强化执前和解成效,推进执前和解实质化运行,对于案件“久调不执”的,及时果断进行执行立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最大程度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促进执前和解工作,将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加强了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实际困难,给予被执行人足够的宽限期,既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履行,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有效促成曾经对立的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建诚信。通过执前和解、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速执、繁案精执等机制有效衔接,实现执行资源优化配置,开辟了执行程序多元化解纠纷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