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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向发力 抓实生态保护 共商共治  建设幸福江河

发布时间:2024-09-13 10:04:0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生态司法保护职能作用,9月12日,绥北人民法院、诺敏河人民法院、逊克县人民法院共同开展“法护绿水青山、共筑生态防线 ”专项活动。

  绥北法院、诺敏河法院、逊克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认真落实建设“绿色龙江”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法治思维、系统治理,坚持依法严惩、综合保护,积极构建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签署《关于沾河—逊别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成立了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共筑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安全屏障。

  在法院、公安局、检察院、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黑河市逊克生态环境局、黑河市大沾河区域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心等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保护区基本情况介绍,围绕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发挥生态区域司法合作协作功能作用等方面进行交流。会议认为,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战略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大流域内水资源、生物资源、林土草资源等保护力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会议强调,要拓宽流域治理大局视野,加强跨流域审判机制、会商协商沟通机制、实务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强化全流域系统保护、综合保护,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让绿水长流,青山常在,空气清新,生物多样,让人民生活更幸福。

  绥北法院、诺敏河法院、逊克法院与黑河海事局逊克海事处共同开展了“司法保护联动巡江活动。”乘船至逊别拉河入黑龙江江口处,沿途实地查看了解水域岸线管理、水域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情况。强调要牢固树立“大保护”意识,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发挥“检察长+院长+警长”协同机制作用,提升河湖管理、治理、保护水平。要抓实前端化解,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法支持有关部门对流域水污染防治、监管采取的行政执法措施,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措施,以法治力量助推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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