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战略部署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发挥生态司法保护职能作用,近日,逊克法院召开环资审判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崔宁向与会新闻媒体详细介绍了逊克法院与绥北人民法院、诺敏河人民法院共同开展“法护绿水青山、共筑生态防线”专项活动。逊克法院、绥北法院、诺敏河法院签署《关于沾河—逊别拉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成立了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法治思维、系统治理,坚持依法严惩、综合保护,从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提升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民生福祉的能力水平等三个方面提出13项具体措施。
法院、公安局、检察院、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黑河市逊克生态环境局、黑河市大沾河区域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心等单位参加座谈会,与会人员听取了逊克县逊别拉河、都尔滨河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情况介绍,围绕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发挥生态区域司法协作功能作用等方面进行交流。
逊克法院、绥北法院、诺敏河法院与黑河市海事局逊克海事处共同开展“司法保护联合巡江活动”。乘船沿黑龙江至逊别拉河入江口处,沿途实地查看了解水域岸线管理、水域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情况。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预防、打击、修复、治理并重,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发挥“检察长+院长+警长”协同机制作用,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恢复性司法措施,以法治力量助推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