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逊克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棘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使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2024年,王某在同村村民的介绍下,将其2.4公顷土地承包给张某,约定每公顷为7000元,双方并未签订承包合同,张某承包该土地后,又将土地转包给刘某,刘某实际耕种该土地,在耕种后张某与王某对该土地进行丈量。刘某于2024年8月15日将部分承包费10000元转账至张某提供的案外人账户内,通过庭审调查,当时张某称该款系给付王某土地的承包费,但张某并未将该10000元给付王某,因王某将土地承包给张某,并且由刘某实际耕种,但张某并未给付承包费,故王某将张某、刘某诉至本院,要求给付承包费15000元。
法院调解
为了妥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耐心倾听、释法明理等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寻求共同利益点。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见证下,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效果
土地纠纷案件看似是小矛盾,实则是涉及农民最关心的利益点,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让争执双方握手言和,更维护了农村土地关系的稳定,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展现了法院在解决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关键作用和积极作为。逊克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法治力量护航逊克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大局稳定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