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炳轩书记在“龙江发展讲坛”上的专题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八大经济区”的发展战略和“十大工程”的推进措施,他指出了我省当前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这是基于对黑龙江省情深刻认识、科学分析而得出来的结论。通读全篇报告,深受启发。报告中概括的省情非常详细,对未来我省的发展思路十分清晰,吉炳轩书记以更高、更广的视角看龙江发展,对我省的省情归纳得十分到位。报告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结合”,报告实际又不乏文采,在深刻分析省情的同时,提出了下一步发展规划,为我省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的思路。我们在深刻学习报告的同时,要善于思考问题,积极研究问题,大力解决问题,现结合自身从事的司法工作就报告提出的“八大山经济区”中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
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仅的是一种简单的社会问题,也不仅仅是一种对资源对环境的管理问题,而是一种影响经济,并且关系政治的问题。因此在恢复生态系统,保护环境的过程中,就要应用法律等政治的手段去解决。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并且明确指出“人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容,把保护环境提高到与人之生存相关的高度。 江泽民书记在很早就提出“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所需要的法律法规,同时严格执法,坚决打击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的需要,是确保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利武器。这样可以极大地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是党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小康社会,解决“三农”问题最终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力保障。
逊克县位于黑龙江中游南岸,小兴安岭北麓,幅员辽阔,生态环境极佳。这里资源富集,民风淳朴,人民生活富庶文明。县内土地肥沃,农民人均占有耕地 20 亩,居全国前列。全县有草原 560 万亩,森林面积 1665 万亩,森林覆盖率为 64% ,林木储量大,山产品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境内河流湖泊密集,有大小河流 120 余条,纵横的江河蕴藏着巨大的水电能源,全县有矿产资源 51 种,许多极具开发价值的矿产有待开发。逊克远离工业污染,这里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地貌奇特,景色迷人,是不可多得的生态旅游胜地。但近年来,由于历史和人为的原因,荒山草地无节制的滥垦,有限的水资源被污染,大量原始植被遭受破坏。沙尘暴、干旱、水土流失等问题日益突出,广大农民保护环境意识淡薄,法制观念落后;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对生态环境管理的手段滞后,立法、执法等相关环节脱节等主客观因素的长期存在,严重削弱了对逊克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因此要实现逊克山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法制建设有其特殊的意义,也是实现逊克经济、社会、生态走和谐发展的唯一保障。
一、完善环境立法和环境执法
加强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实施依法治国,应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以达到在遇到生态环境问题时“有法可依”。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以及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环境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保护与改善环境质量,以便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就指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我国政府及各省、市、自治区所颁布的有关保护环境的法律达千余种,其中包括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近20部,这些具有强制性质的法律是保护环境的有力武器。
逊克山区生态环境虽然基础较好,但当地文化知识相对落后、交通信息闭塞、人与环境的矛盾也日见尖锐。这些突出的特点说明,在逊克山区贯彻依法保护环境的难度很大,加之一些部门、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生态保护的做法,则更加增强了依法保护环境的难度。所以克服困难、大力推进依法保护环境成为逊克山区恢复生态,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中之重。具体的途径有:
第一、努力贯彻适合于本地区的各种已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地区的各种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有效利用的规章制度。
第二、要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好《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公路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关系,有效解决土地利用的各种问题。
第三 努力克服薄弱环节,切实加强环境执法。要加大环境责任意识,要在审判工作中加大对环境资源破坏的惩罚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加强各项环境责任制度,促使个人、企业依法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大量推进逊克自然环境向着良性化的方向发展。
二、加强政策上的保护
环境问题通常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密切的关系。对一个地方来说,政府的经济发展政策和大的社会发展战略直接影响该地区产业结构的改变,进一步影响到生态环境发生变化。“政策上的保护”是指政府运用除法律、法规之外的手段,引导、鼓励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从而达到社会经济与环境双赢的目的。更明确的说,就是通过政策引导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近几年来,在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逊克政府努力寻求各种以减轻环境压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县政府提出努力构建经济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五项措施:一是继续抓好环保世纪行活动。二是扎实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三是认真做好土壤污染源普查后续工作。四是确保辖区饮用水源安全。五是实时防范各类污染事故。这些措施均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加强对山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如“乡乡通公路”、“村村通电话”等,使信息闭塞的农村“对外开放”。另外,通过挑战产业结构,对整个区域进行规划,宜草则草,宜林则林,宜工则工,并针对不同区域各自的特点因地制宜以退牧、退耕、还草、还林、封山禁牧等措施,引导经济向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近几年来收到的成果,让我们能够看到,只要政府继续完善保护环境政策和措施,坚持各项环境政策的落实和执行,逊克县域山区实现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指日可待。
三、 加强法制宣传
法制宣传是法律、法规得到遵守的重要途径,是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一部有关环境资源的法律制定出来,没有向公众宣传,公民不了解其中的内容,这就等于没有法律或者法律是一纸空文,使法律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则就起不到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因此法制宣传是“依法治国”的需要,是“依法保护环境”的必然要求。
逊克县相对贫困落后,交通闭塞,广大农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认识水平低。加之文化知识水平低下则对保护环境的相关发展得不到很好的理解,有时还会出现一种抵触心理,这样会严重阻碍法制普及的深入,进而影响生态环境法制化的进程。因此加强法制宣传,对逊克山区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我们要在工作中通过向外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例如向外界公布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企业,并对其行为进行曝光,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处,也对广大的公众产生很大的教育作用。因此加强法制宣传,进行环境监督,对走生态环境可持续的道路具有教育意义,并且能够增强广大农民守法、护法的自觉性,为进一步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逊克,是我们的美好家园。我们必须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要妥善处理好善待环境与恢复环境改善环境的关系。加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控制人口增长,发展科技教育,提高人口素质,加快人才培养。把发展经济与自然的承载能力结合起来,坚持禁止过度性的放牧、掠夺式的采矿、毁灭性的砍伐、掠夺自然破坏环境的做法。把防止新的污染与发展经济相结合起来,实现逊克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和生态良性循环协调统一,努力加强环境法制建设,提高山区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逐步实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和谐相处,实现生态文明,让逊克更加富饶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