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常见的资金流转方式,时常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然而当借贷双方因各种原因产生纠纷时,如何化解矛盾、维护双方权益,便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近日,逊克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是好友,李某因资金需要,向张某借款了20000元,未约定利息,借款期限为2024年12月,到期后,李某以手头紧为由拒绝还款,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立案法官在接到诉状后,认为该案标的额不大,且双方系朋友关系,存在调解的可能性,遂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
结合案情实际,立案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劝导李某拖欠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了契约精神,对朋友间的信任造成严重损害,还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通过讲法律,摆道理,举例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做双方工作。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近年来,民间借贷越来越多,但是“有借”却不一定“有还”,因此产生的纠纷也不少。民间借贷主体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操作,制定合法、规范、完整的借贷合同,才能有效保障民间借贷活动的顺利进行。
逊克县人民法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谱写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鲜活故事,用具体案件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以司法力量守护一方水土,书写司法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