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逊克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审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工程款拖欠引发的纠纷。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被告当庭承诺限期履行付款义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展现了司法为民的担当与智慧。
基本案情
原告逊克县某建筑工程队为被告黑龙江某公司完成了消防工程、厂区污水工程和电气工程施工后,被告以“工程未全部完工”为由,拖欠工程款拒不支付。多次协商无果,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工程总量、款项结算等争议焦点展开激烈争论,双方出示各自的证据,庭审现场一度陷入僵局。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双方各执一词,但仍有调解意愿。为避免“一判了之”引发后续争议,法官果断暂停庭审,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拖欠工程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及逾期履行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原告从减少诉累、维护合作关系的角度作出适度让步。同时,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结合工程完成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耐心分析利弊,提出合理解决方案。
经过两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感慨到:“原本以为要经过漫长的诉讼,没想到法官帮我们解开了心结!”原告也表示:“这样的结果既保障了权益,也节省了时间成本。”
此次庭审调解是逊克县人民法院践行“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司法理念的缩影。今年以来,民事审判团队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通过灵活运用庭审调解、专业释法等方式,有效化解矛盾104件。下一步,逊克法院将继续深化“如我在诉”司法理念,运用“以调为先、能调尽调”的工作机制,让司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