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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逊说法】封闭小区内撞车,无责任认定书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6-01-27 09:33:29




近日,逊克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一起发生在封闭住宅小区内的车辆碰撞赔偿纠纷。该案中,涉事车主在无法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通过法院调解快速厘清了责任、获得了赔偿,为类似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清晰路径。

案情简介

202512月,居民马某在某封闭式小区内正常驾车直行时,与正在从车位出库的于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马某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马某报警处理,交警部门告知该区域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范畴,故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后,马某与于某就维修费用协商未果,于某拒绝赔偿。马某遂将于某诉至逊克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调解过程

案件进入法院后,逊克法院考虑到纠纷金额较小、事实较为清晰,且双方系邻里关系,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优先开展调解工作。法官认真查阅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仔细听取当事人陈述,并结合现场照片、车辆损坏情况等,对事故经过进行了细致还原。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向双方解释,虽然事故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但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应依据《民法典》中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通过反复沟通、释法明理,引导于某认识到其在车辆出库时未尽到充分观察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也劝导马某本着邻里和睦、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于某当场向马某支付了600元修理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案例启示

本案是逊克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的一个缩影。它提示广大群众:在封闭小区、停车场等非道路区域内发生车辆碰擦,即使无法取得交警责任认定,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关键在于第一时间固定好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明确双方基本信息。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据事实与证据,依法划分责任、作出裁判。逊克法院也将持续优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温情的司法服务,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区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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