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是破解“执行难”的一剂良药,逊克县人民法院近期针对一起棘手案件,下了一剂良药,成功解决一起因买卖引起的一宗案件。
被执行人华雨(化名)系一外地分包商,近几年在逊克建筑市场分包一些工程,经营中赊欠本地私营业主方元部分建材款迟迟不能偿还,被方元(化名)诉至法院,经审理华雨被判偿还方元建材款9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华雨系外地居民,在县内无财产可供执行,身份信息不详,施工机械设备为租用,没有施工任务时,不在县内活动,相应执行工作无法进行。陷入停滞状态。入夏以来,申请人提供新线索,华雨今年分包到某单位办公用房和职工团购房工程,得此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到工地核实并准备采取措施,该单位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担心执行会影响施工进度和工期不予配合,出租设备的单位也提出执行异议,鉴于现实情况,在执行干警的提议下,法院向政法委申请召开联席会议解决此案。
经联席会议会商,由人民法院完善相应手续送达该成员单位,该成员单位提供某金融部门的帐户为基建帐户,通过该帐户强制扣划承包商的工程款项,注明为扣划分包商华雨款项,并得到承包商的认可,这样一起从立案到执结完毕的案件,被执行人华雨虽一直未曾谋面,但是案件却已圆满地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