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0日下午,逊克县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会议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并进行了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和安全推进工作。
会上,王君院长强调,要吸取湖北十堰中级人民法院持刀伤人事件带给我们的启示,一是制度落实不严格,未能遵守不得在办公场所接待当事人的安全准则;二是思想意识麻痹大意,安全防范准备不到位;三是安全保障力度薄弱,未启用安保设施,未设置当事人接待室;四是安检工作不到位,对当事人的安检力度有待加强。为提高干警的安全意识,加大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切实防范和处置恶性突发事件、保障好当事人及干警人身安全,我院通过对办公场所、接待室进行安保设备更新、检查,以及对全体干警的安全意识教育,切实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充分准备,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会上还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测评工作,对中共逊克县人民法院党支部现有29名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24名在职党员和6名群众代表参加了本次评议工作,与会干警秉承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从理想信念、政治理论素质、组织观念、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6各方面对参评党员进行了测评。综合本次测评各项指标,王君同志、王志宇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员,其余27名同志综合评定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