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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执结抚养案,解单亲母女燃眉之急

  发布时间:2017-03-23 14:03:52


    日前,逊克县法院执行法官受理了一起标的只有2400元给付一名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的案件。申请执行人王女士是一名单亲妈妈,她独自一人抚养十岁的脑瘫女儿,生活艰难。在执行法官与王女士联系时,她的情绪很激动,一直在哭泣,王女士说在孩子出生之后,经过医院检查,发现孩子患有先天性脑瘫,经过多次医治也没能治愈,双方也因孩子的医药费问题产生了巨大的分歧与矛盾,最终到法院诉讼离婚,从而导致双方婚姻的终结。

    2017年2月22日王女士依据逊克县法院作出的调解书,申请执行2016年10月至12月三个月的抚养费共2400元。立案后,申请执行人十分焦急,担心执行款不到位。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非常同情申请人的境况,多次给被执行人赵先生打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执行法官多次翻阅卷宗分析案情,想尽一切办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最后无奈之下只好以短信的形式告知赵先生案件的情况,让他给法院回电话。在此期间,执行法官也不断地安抚申请执行人王女士,并根据她的实际情况为其寻找解决办法。因无法与被执行人赵先生联系,执行法官决定在第二天去被执行人的工作地进行寻找调查,并安排了同行法官、法警等相关事宜。但在执行法官去之前,赵先生给法官回了电话,他说他是一名洗浴中心的搓澡工,由于工作期间不能用电话,晚上的时候才看到短信。执行法官不断的给赵先生做思想工作,说明这是其女儿的抚养费,母女的实际生活状况,以及孩子现在身体的恢复情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向赵先生说明了如拒绝履行会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经过反复的交谈赵先生最终同意支付费用,并表示以后的费用会按时汇入女儿的账户,这次也不仅支付了2016年三个月的抚养费,还支付了2017年1月份的抚养费。最终,这起案件仅用5天的时间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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