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爱,在金融社区工作。2013年我被逊克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逊克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回顾4年来我参加的庭审活动,我担负了属于法官的光荣和神圣的职责,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利,也是人民的重托。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予法庭的审判工作,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同时,它又是一份责任。人民把权利交给我们行使,我们就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负责。
在陪审过程中,遇到形形色色的案件,我常以普通民众的经验判断事实,以传统朴素的伦理道德阐述法律,使胜诉方了解自己为什么会被支持,使败诉方明白为什么会输掉官司。在陪审过程中,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偶尔与法官沟通和交流,向法官学习、了解法官如何对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和定性,不断积累经验,陪审能力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提高,能够胜任人民陪审员的工作。
作为一名陪审员,一定要恪尽职守,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只有自己的内心有了充实的知识,才有能力做好陪审员的工作。珍惜与法官共事的日子,在庭审和合议中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把公平公正作为自己的追求,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受害人一个公道,做到与法官协调配合,给审判长当好参谋,思维互补,做好份内的本职工作,真正发挥陪审员作用。人民陪审员工作不是一种荣誉,更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责任,是人民和法律赋予的一项神圣工作。依法办案是法官裁判案件必须遵守的原则,人民陪审员也应当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公平正义,以人为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开始陪审至今,我收获很多,也让我成长了许多,相信这份工作会是我人生的一个闪光点,让我自豪,促我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