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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克县人民法院三项措施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发布时间:2017-04-25 15:11:47


    近日,省法院下发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确保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到庭参加诉讼。

    院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议形成专题报告。党组书记、院长亲自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等主要领导汇报该项工作。县委书记明确表示,支持法院依法行政。县政府将在近期召开县委常委会,组织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学习文件精神,并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参加诉讼。县人大也将就贯彻落实此项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届时法院会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

    为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逊克法院制定三项举措。一是会同县法制局共同转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机关抓好落实。二是修改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在原已使用的《应诉通知书》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将《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的具体内容在应诉通知书中明确列举,告知被诉行政机关,使其知悉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定职责。送达开庭传票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并要求“一把手”亲自签收。三是开庭前三日直接电话通知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予以确认。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会推动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接下来,逊克法院还将继续加大力度,使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诉讼成为一个常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在逊克县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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